为确保与京津同步,自2023年4月3日起,沧州市中心城区对机动车限行尾号进行轮换。

限行时段  周一至周五(每日7时至20时)  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;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  限行区域       西三环以东、307国道(海河路)以北、经八路以西、北绕城(渤海路)以南合围区域(不含上述道路)。

限行规定星期一限行4和9,星期二限行5和0,星期三限行1和6,星期四限行2和7,星期五限行3和8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(含外埠机动车)特殊时段及重污染天气期间限行措施另行通知  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。

军车、警车、消防车、救护车、送血车和抢险救险车;公共汽车、省际长途客车、出租车(不含租赁汽车)、旅游客车(具备旅游客车营运证)、邮政专用车、运钞车;环卫、园林、道路养护等专项作业车,殡仪馆的殡葬车;车身喷涂统一标识,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和清障专用车;通勤班车、校车、环保监测车、保险勘查车、新能源车辆、残疾人专用车,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、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。

对违反上述限行规定的,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依法处理。限行期间,相关车辆仍需执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其他管理规定。